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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加快人才強市建設,引進培養一批優秀青年領軍人才,爲我市打造“灣區都市 品質東莞”提供智力支撑,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78號)有關要求,現面向海內外發布2019年東莞市青年領軍人才申報公告。具體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公開、公平、分類、擇優”、堅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堅持综合考量以往业绩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遴选原则,通过公开评定,遴选出25名綜合素質好,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研發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青年領軍人才予以扶持。
二、遴選類別
東莞市青年領軍人才分培養和引進兩大類,均采取公開評定方式進行遴選。申報人只可選擇其中一種類別參與遴選。
(一)培養類。面向我市重點扶持的新興領域好中選優、優中選強。主要從我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重點企業和創新平台中進行遴選。申報人經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後參加公開評定。本次共評定産生10名莞邑青年領軍人才。
(二)引進類。以“人才+項目”形式面向海内外公开遴选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青年創新領軍人才項目和青年創業領軍人才項目。重点从主持(参与)国内外重大研发、创新创业項目或我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重點企業和創新平台中進行遴選。申報人經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後參加公開評定。本次共評定産生15名青年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青年創新領軍人才、青年創業領軍人才)。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人應遵紀守法,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崗敬業,品德優良,擁護中國共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2.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
3. 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
4.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
5.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個人通過技術轉讓、許可(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的專利權轉讓、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和經市科技部門認定備案的技術秘密轉讓)或以科技成果作價(需爲以上技術轉讓、許可情況之一,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登記)投資等方式取得的年度技術成果轉化收入(需單獨申報納稅)平均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
6. 實際控股的企業2017年度和2018年度年均繳稅額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7. 有突出貢獻並經市有關職能部門推薦。
(二)具體條件
1. 培養類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培養類的申报人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齡在35周歲或以下。
(2)全職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且遴選當年仍全職在崗,承諾入選後與現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對人事檔案關系在我市、已入戶我市的優先考慮。
(3)在莞工作或創業累計滿3年。
(4)所在工作單位在我市注冊並依法納稅,能爲申報人提供培養條件。
(5)申報人須獲得省級以上的表彰榮譽或在本領域中爲我市作出較大貢獻,在行業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力,是行業的楷模和學習的典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能對行業起到重要引領發展作用。
2. 引進類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引進類的申报人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齡在35周歲或以下。
(2)創新創業年限要求。
青年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時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合同,入選後6個月內簽訂正式合同並到崗。如屬于已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需在申報公告發布之日前2年以內。
青年創業領軍人才。擬建企業的人才自確定正式入選後,需入選6個月內在我市注冊法人實體並與主管部門簽訂合同;在我市已創辦企業的,其成立時間需在申報公告發布之日前2年以內。
(3)所在單位或意向工作單位在我市注冊並依法納稅,能爲申報人提供培養條件。
(4)申报人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较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有开展或计划开展的优质項目,拥有良好发展前景。
青年創新領軍人才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创新成果对解决我市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項目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难题起重大关键作用,产业化前景好,对青年人才具有示范引领和榜样带动作用。
青年創業領軍人才条件。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的成功经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业团队;所主持項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項目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拥有項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以領軍人才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業股份,總額不低于30%,爲企業第一大股東。
四、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
五、申報流程
(一)網上注冊。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和用人單位即日起可登錄“东莞市專業技術人才服务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进入系統,分别注册个人账號和用人单位帐號。
(二)在線申報(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申报人以个人帐號登陆系統,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東莞市引進培養青年領軍人才申報書》和附件材料,并按系統要求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單位審核(2020年1月20日前)。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后,按系統要求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以下簡稱“分局”)。尚未在莞创办企业的青年創業領軍人才申报人,可直接通过系統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意向落地的镇(街道、园区)分局。
(四)鎮(街道、園區)分局審核(2020年1月23日前)。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分局后,由分局在系統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監理機構審核(2020年2月14日前)。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通过后,由监理机构在系統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市有關部門審核(2020年2月23日前)。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在系統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中的第4-6項要求,以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等有關部門的核定結果爲准。通過審核的可打印裝訂申報材料;未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和審核意見在線退回申報人。
(七)提交紙質申報材料(2020年2月28日前)。通過市有關部門審核的申報人,需打印申報材料並按要求裝訂和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後,攜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鎮(街道、園區)分局。各分局審查紙質申報材料的完整性,並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原件核驗後交還申報人)後,加蓋分局公章並統一報送至市局。
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東莞市引進培養青年領軍人才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需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
(一)紙質版材料:《東莞市引進培養青年領軍人才申報書》连同附件材料一式10份,合並編寫目錄,雙面複印,膠裝成冊,外文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譯本。
(二)電子版材料:《東莞市引進培養青年領軍人才申報書》和附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照片除外),申報書電子版爲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1份。
附件材料應包括:
附件材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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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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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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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證 |
没有中国大陆身份證的,可提供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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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期證件照 |
JPG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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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曆學位證書 |
境外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需同时提供验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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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任職文件或證明 |
外文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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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榮譽與獎勵證書 |
外文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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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要業績成果 |
(1)包括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項目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 (2)外文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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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來莞工作證明 |
(1)包括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尚未在莞創辦企業的青年創業領軍人才申報人可不提供)。 (2)在莞工作的社保證明或個稅證明(①申報莞邑青年領軍人才的需提供在莞已全職工作滿3年的社保證明或個稅證明;②申報青年創新領軍人才但尚未正式來莞工作的,或申報青年創業領軍人才但尚未在莞創辦企業的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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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
申報青年創業領軍人才但尚未在莞創辦企業的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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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報單位股權構成及財務狀況資料 |
包括申報單位的章程、股權構成、財務制度、業績、近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申報青年創業領軍人才但尚未在莞創辦企業的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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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團隊成員資料 |
包括团队成员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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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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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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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級以上職稱證書 |
—— |
以符合第1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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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硕士以上學曆學位證書 |
境外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需同时提供验证证明。 |
以符合第2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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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師以上技能證書 |
—— |
以符合第3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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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
可通過線上從稅務部門獲取下載完稅憑證,如所提供的記錄含無效多余記錄需標注相應有效記錄。 |
以符合第4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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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收入證明 |
(1)屬專利轉讓的提供: ①專利轉讓合同; ②專利證書或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 ③專利轉讓登記或公告的證明; ④有關收入證明材料。 (2)屬專利許可的提供: ①專利許可合同; ②專利證書或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 ③專利許可備案證明; ④有關收入證明材料。 (3)屬技術秘密轉讓的提供: ①市科技部門認定登記憑證; ②轉讓合同; ③有關收入證明材料。 (4)屬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提供: ①上述3類情況之一的資料; ②有關作價投資證明材料。 |
以符合第5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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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
可通過線上從稅務部門獲取下載完稅憑證,如所提供的記錄含無效多余記錄需標注相應有效記錄。 |
以符合第5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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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實際控股企業的證明材料 |
包括控股企業的章程,以及工商核准通知書或變更核准通知書。 |
以符合第6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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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實際控股企業的完稅憑證 |
可通過線上從稅務部門獲取下載完稅憑證,如所提供的記錄含無效多余記錄需標注相應有效記錄。 |
以符合第6項基本條件爲依據提交申報的申報人必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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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扶持措施
東莞市青年領軍人才跟蹤培養周期爲3年,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一)資金資助。资金资助由項目啓動資金和獎勵資金两部分组成。項目啓動資金主要支持开展青年领军人才項目培育实施、创新研发、团队建设等。獎勵資金是对青年领军人才項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技术項目绩效、行业带动、人才引进培养、营业额和税收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按排名给予奖励。獎勵資金原则上应用于加大項目后续研发投入、改善团队福利及項目扩产等,不得用于与团队或項目无关的其它用途。资金资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专款专用;资金资助标准如下:
獲選方式 |
條件類別 |
啓動資金 |
獎勵資金 |
發放安排 |
資金來源 |
培養類 (每批10人) |
莞邑青年領軍人才 |
10萬元/人 |
每批6個獎勵名額: ①第1-2名獎勵30萬元 ②第3-6名獎勵20萬元 |
入选后一次性拨付項目啓動資金,验收通过后按排名拨付獎勵資金。 |
市財政 承擔 |
引進類 (每批15人) |
青年創新領軍人才 |
20萬元/人 |
每批2個獎勵名額: ①第1名獎勵60萬元 ②第2名獎勵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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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創業領軍人才 |
30萬元/人 |
每批6個獎勵名額: ①第1名獎勵100萬元 ②第2名獎勵80萬元 ③第3-6名獎勵60萬元 |
對表現特別優異、貢獻格外突出的青年領軍人才,經市政府同意後,可以按3年內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奖励。对主持体量、品质、效益俱佳的重大項目的青年领军人才有关事项,可以按照“一事一議”方式提請市政府審議。
青年領軍人才按“就高從優不重複”的原则享受市財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二)金融支持。青年創業領軍人才在我市创办企业的优先享受市科创基金等融资支持;青年創業領軍人才在我市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市財政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給予貼息,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貼息30萬元。
(三)優先推薦。优先推荐青年领军人才评定我市特色人才,以青年领军人才項目申报我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评审,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支持其团队所在单位申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平台、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和载体。
(四)專項培訓。鼓勵和支持青年領軍人才參加學術技術交流活動,每位青年領軍人才每年至少自主安排參加1次國內外交流學習,通過論壇、講座、行業沙龍、高級研修班等形式不斷拓展其學術技術視野;支持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和技術交流活動,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根據需要可選送其到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業園區的企業開展研修和交流合作。
(五)直接入戶。東莞市青年領軍人才入選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直接落戶我市,由市公安局簡化程序,優化辦理;並對沒有加入其它國籍和沒有在國外定居的人員,在全市範圍內可以選擇工作屬地或房産屬地所在社區落戶。屬華僑身份的,由市委統戰部優先辦理。
(六)公共服務。青年领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可在我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子女入学时可在人才工作单位所在的镇街(园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领军人才可优先申请人才安居房。与领军人才共同来莞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入户我市的,享受我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人才在我市各级行政辦事窗口可享受绿色通道,快速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七)引才獎勵。設立引才獎勵鼓勵單位引才。企業、社會組織和非全額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推薦的人才成功入選青年領軍人才,且按政策申報並成爲東莞市特色人才的,引才單位可獲相應人才類別的引才獎勵。
八、其它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78號)有关规定执行。
九、聯系咨詢方式
(一)分局聯系方式
序號 |
分局 |
辦公電話 |
業務受理地址 |
1 |
莞城分局 |
22385869 |
東莞市莞城區旗峰路309號浩宇大廈3樓 辦事大廳3號窗口 |
22460654 |
|||
2 |
石龍分局 |
86110546 |
東莞市石龍鎮利華街3號石龍人社分局 人才服務窗口 |
3 |
虎門分局 |
88729052 |
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305號 富民商務中心15樓30號窗口 |
85012232 |
|||
4 |
東城分局 |
23398921 |
東莞市東城區東城路571號东城人社分局 1樓综合辦事大廳8號窗口 |
5 |
萬江分局 |
23159479 |
東莞市萬江區萬福路徐屋街10號 行政辦事中心2樓31號窗口 |
6 |
南城分局 |
28057023 |
東莞市南城區新基長生水路8號1樓 |
7 |
中堂分局 |
88119718 |
東莞市中堂鎮北王西路7號 2樓大厅1號窗口 |
88122282 |
|||
8 |
望牛墩分局 |
81318192 |
東莞市望牛墩鎮金牛路2601號綜合服務中心 16-18號窗口 |
9 |
麻湧分局 |
88221231 |
東莞市麻湧鎮政務服務中心 1樓40號窗口 |
10 |
石碣分局 |
86388911 |
東莞市石碣鎮劉屋村楊梅路12號 石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就業辦 |
11 |
高埗分局 |
88871322-1 |
東莞市高埗鎮高龍路西11號 辦事大廳1樓1號窗口 |
12 |
洪梅分局 |
88438666 |
東莞市洪梅鎮中興路6號綜合服務中心 1樓大厅21-22號窗口 |
13 |
道滘分局 |
81332157 |
東莞市道滘鎮花園大街1號綜合服務中心 10-12號窗口 |
14 |
厚街分局 |
85033966 |
東莞市厚街鎮厚街大道東4號1樓大堂 培訓就業辦公室 |
85821808 |
|||
15 |
沙田分局 |
88861040 |
东莞市沙田镇劳动综合大樓2樓办公室 |
16 |
長安分局 |
82112345-2302 |
東莞市長安鎮東門中路388號长安镇綜合服務中心1樓18-19號窗口 |
82112345-2018 |
|||
17 |
寮步分局 |
83269061 |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劳保大樓3樓办公室 |
18 |
大嶺山分局 |
85619866 |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旁综合维稳大樓3樓305室 |
19 |
大朗分局 |
83204567 |
東莞市大朗鎮富民大道洋烏富升路8號 大朗人社分局1樓115培訓就業室 |
20 |
黃江分局 |
83363572 |
東莞市黃江鎮龍芯三街2號2樓人才服务股 |
21 |
樟木頭分局 |
87793303 |
東莞市樟木頭鎮銀河北路3號1樓大厅就业办公室 |
87123986 |
|||
22 |
鳳崗分局 |
82522506 |
東莞市鳳崗鎮永盛大街政通路15號 2樓培训就业办 |
23 |
塘廈分局 |
87882627 |
東莞市塘廈鎮塘龍東路61號 塘廈人社分局3樓培训就业办 |
82076629 |
|||
24 |
謝崗分局 |
82333033 |
東莞市謝崗鎮振興大道121號2樓人才办公室 |
25 |
清溪分局 |
87302769 |
東莞市清溪鎮清溪大道299號 綜合服務中心3樓培训就业办 |
26 |
常平分局 |
81088180 |
東莞市常平鎮站前南路 常平人社分局3樓就业办公室 |
81088186 |
|||
27 |
橋頭分局 |
83421128 |
東莞市橋頭鎮宏達七街3號 橋頭人社分局1樓辦事大廳 |
28 |
橫瀝分局 |
82181221 |
東莞市橫瀝鎮財貿路11號横沥人社分局1樓大厅 |
29 |
東坑分局 |
89300378 |
東莞市東坑鎮東坑大道北4號1樓就业办公室 |
89300303 |
|||
30 |
企石分局 |
88077009 |
東莞市企石鎮湖濱北路130號 企石镇綜合服務中心2號窗口 |
31 |
石排分局 |
86525998 |
東莞市石排鎮石崇橫路石崇辦事中心8號樓 政務服務中心人資窗口 |
32 |
茶山分局 |
86411840 |
東莞市茶山鎮茶山南路8號政务服务中心 A棟1號厅10-11窗口 |
33 |
松山湖分局 |
22891329 |
東莞市松山湖市民中心4樓 松山湖人社分局引才服務辦404室 |
(二)監理機構聯系方式
辦公電話:0769-22113208
(三)市局聯系方式
辦公電話:0769-22836652
(四)其它聯系方式
咨詢QQ群號:931960800
附件1: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78號)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